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10月31日前提前淘汰(不含转出)的老旧机动车实施补助。苏州本地宝苏州老旧车提前淘汰补助专题为你提供苏州老旧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等相关信息。

我要查询 : 苏州老旧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指南

补助范围

补助范围为: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

享受政府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

(二)机动车于2015年10月31日前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

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不予补助。

已享受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

补助标准

根据燃料类型、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

2014年8月31日前拆解,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提高50%进行补助;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减半进行补助。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补助标准

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汽油

载客 大型*5000元/辆 中型*3000元/辆 微、小型*2000元/辆

载货 重型*4500元/辆 中型*2500元/辆 微、轻型2000元/辆

柴油

载客 大型*5000元/辆 中型*3000元/辆 微、小型*2000元/辆

载货 重型*4500元/辆 中型*2500元/辆 微、轻型2000元/辆

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

柴油

载客 大型*5000元/辆 中型*3000元/辆 微、小型2000元/辆

载货 重型*4500元/辆 中型*2500元/辆 微、轻型2000元/辆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

柴油

载客 大型*6000元/辆 中型*4000元/辆 微、小型2000元/辆

载货 重型*5000元/辆 中型*3000元/辆 微、轻型2000元/辆

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上表中带“*”车型),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400元/辆的补助。

受理时间

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补助程序

(一)车辆拆解注销。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携带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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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理。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补助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补助申请:

1.《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

苏州市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

3.《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车主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或者单位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由各地自行指定银行)。

补助申请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审核发放。环保、公安、财政、商务等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由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助资金支付手续,将补助资金连同省级引导资金直接支付给车主。

受理地点

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根据机动车注册地属地受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以2014年1月1日前的转入登记地为准。

1.苏州市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受理地点:苏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苏州市驰云路1号)办证大厅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窗口,咨询电话:66655950。

2.张家港市受理地点:张家港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张家港市长安北路579号)办证大厅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咨询电话:68688631。

3.常熟市受理地点: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老旧机动车回收窗口(常熟市古里镇新桥村环城河仓储区红星美凯龙南侧),咨询电话:52300224、52301653。

4.太仓市受理地点:太仓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太仓市新区常州路11号)办证大厅,咨询电话:53446986。

5.昆山市受理地点: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公安局服务窗口,咨询电话:50350627,57554423。

6.吴江区受理地点:吴江区行政审批中心(吴江区人民路998号)环保窗口,咨询电话63982382。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