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建住房提取
1、购买新房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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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二手房提取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缴存人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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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建大修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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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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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购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公有住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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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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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提取
适用范围:苏州市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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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取支付购房款
适用范围:缴存人购买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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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物业费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前十二个月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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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1、还贷委托提取签约
适用范围:缴存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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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贷委托提取变更
适用范围:缴存人已签订《委提协议》,尚未还清贷款,并出现以下情况:①甲方成员增加或减少的;②公积金帐号变化的;③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更换或改变的;④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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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贷委托提取解除
适用范围:缴存人已签订《委提协议》,尚未还清贷款, 因故需要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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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还贷提取(归还外地住房贷款)
适用范围:缴存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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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房提取
1、租赁商品住房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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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公租房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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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
适用范围: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租赁提取条件;
2.申请人任意一方在一体化示范区内(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跨区域租赁住房。
一体化示范区异地租赁提取方式和额度参照缴存城市提取方式和额度执行。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便利化社会化应用“一件事”实施方案》(苏公通〔2024〕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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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户提取
1、外地户籍职工、港澳台职工调离本市提取
适用范围: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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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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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境定居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出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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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岗失业提取
适用范围:职工(男性职工满50周岁,女性职工满40周岁)下岗失业满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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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员)提取
适用范围: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取得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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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死亡提取
适用范围: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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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提取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公式、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