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证明。
申领条件
办理材料
①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② 居住证明。提交的居住证明分以下五种情况:
1、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2、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5、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流程
1、打开苏服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在首页搜索“居住登记”,进入服务。

2、点击“居住证办理”,阅读办理指南。

3、填写基本信息、居住证信息,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

线下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受理机构等,包括社区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以及受委托的基层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受理机构。办理时限及费用
① 网上预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
②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领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