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个人领养犬只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4.取得合法有效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得饲养犬只,但因护卫工作需要的除外。单位因护卫工作需要养犬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因单位护卫工作需要的;
2.有犬笼、犬舍或者围墙等圈养设施及养犬标识;
3.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4.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5.单位住所地在住宅楼、商住楼、办公楼以外。;
6.取得合法有效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一)个人养犬
1.居民身份证明;
2.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承租人养犬的,还需要提供出租人同意养犬的证明;
3.畜牧兽医部门核印发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4.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照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单位养犬
1.单位登记证明;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单位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设施证明;
6.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7.犬只的近期全身正面照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犬主网上申办,填写登记表格上传图片后提交至社区,或犬主直接到养犬管理服务点由服务点工作人员代为录入,完成后提交至社区。
2、社区民警网上审核:信息有误可修改,不通过返回犬主,通过时填写警号和审核意见后提交至派出所。
3、派出所网上审核:信息有误可修改,不通过返回社区,通过时填写审核意见并提交至分局。
4、公安分局网上审核:信息有误可修改,不通过返回派出所,通过时填写审核意见,为犬主指定办证服务点注射电子生物芯片,提交到指定服务点后由系统自动通知犬主前往指定服务点办理。
5、犬主携犬只到服务点后由工作人员检查免疫信息并核对犬只信息,确认无误后注射电子生物芯片并在系统内补填芯片号,提交至制证中心。
6、制证中心登陆系统批量制证后于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犬主所在区养犬管理办公室或养犬管理服务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犬主前往领取。
办理地点
苏州各养犬管理服务点:点击查看
办理费用及时间
办理费用:
1、单位及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收取犬牌、犬证、芯片工本费100元,年度管理费300元(一般管理区个人领养收取犬牌、犬证工本费40元);
2、收取领养犬只7天留验期间饲养费70元(每犬每天10元)。
办理时间:15至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