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区发改委制定公布了吴江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标准。
全面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
我们将停车场所划分为道路、室外、室内和P+R四个类别,同时根据停车资源的紧张程度将我区划分为三类区域,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以及不高于苏州市区三类地区标准的原则,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具体可见下图。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公布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吴江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标准
说明
1、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幅度不限。
2、大型车(黄牌照)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3、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时段为8:00-18:00(可根据季节、资源紧张程度等做适当调整)。4、实行计时收费的室外、室内停车场,24小时内最高收费为25元/辆。
5、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机动车(不含占道停放),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车主商定。
6、悬挂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停车1小时以内(含)免费,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汽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停车2小时以内(含)免费。加大停车收费优惠力度
针对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提出的延长免费时间的建议,兼顾公共停车资源的有偿性和公益性,区政府决定加大优惠力度,将全区所有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的免费停车时间从不少于30分钟调整为不少于45分钟。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学校、图书馆、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进一步延长免费停放时间,免费时间不少于1小时。
建立停车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针对部分停车场所实行收费后停车数量大幅减少的情况,今后将根据智能化停车系统提供的数据,对供需矛盾不突出、使用率较低的车位收费不定期进行调整,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或延长免费停放时间。
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方式
停车场经营者应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公示定价方式、收费标准、优惠措施、计费方式、监督举报电话及停车场地经营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标价牌采用蓝底白字,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标价牌采用绿底白字。停车场经营者参照推荐格式,自行制作和使用标价牌。
标准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适用于吴江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各类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合理制定。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设施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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