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就业困难人员和外省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具体限制:
就业困难人员和外省贫困劳动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即初次核定时男性55周岁出生月的次月,女性为45周岁出生月的次月),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最长不超过5年。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险种享受计入补贴年限。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单位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合并计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