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政策延续至2025年3月31日。
契税
契税补贴:
1.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政策延续至2025年3月31日。
2.对自2024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后(出售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并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需满足“先卖后买”),由购买的新房所在县级市(区)给予100%契税补贴。
增值税及附加税
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2年的免征,未满2年全额的5%(按全额/1.05*5%计算)另外按增值税额的6%征收附加。
个人所得税
按计税价格的1%或者差额的20%收取;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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