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市内户口人员想要办理张家港投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如何?点击下文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
2.投靠配偶的;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4.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
政府部门核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不动产权证
申请人自备:同意迁入证明、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持所需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由市、镇区迁往农村的除外)
四、办结时间
当场办结
五、办理地址
张家港市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分至下午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咨询电话
0512-55370062
预约入口:http://wjw.szgaj.cn/szgawx/static/weixin/html/item_detail_prezx.html?source=szga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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