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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2024-06-03 13:38【我要纠错】

【导语】:6日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实施16条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具体如下。

  苏州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6日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实施16条措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具体如下:

  一、改善供给,提供多样化优质住宅

  1.科学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全面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和平稳健康发展。

  2.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在建已售未交付商品住房项目的分类监管和处置,推动项目建设交付,防范化解楼盘风险,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3.推动商品住房去库存。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4.根据各楼盘外部配套需求,完善住宅小区15分钟生活圈内商业、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配套设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5.结合不同区域、不同人群,差异化细分市场,合理确定入市地块产品类型,结合市场需求,属地政府因地制宜,合理设定精装要求,赋予开发企业更多自主权,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多元的服务。

  6.加大房票推广力度,做好房票通兑工作,提高房票使用效率。建立全市统一的房票房源库,房票房源库可纳入非住宅商品房、车库、地下车位等房源。

  7.全面推广建设改善型住宅,优化建筑设计品质。在住宅设计中主动创新设计理念、应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设计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优秀勘察设计评选获奖资格。合理优化住宅小区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底层架空、挑空空间,以及阳台等半开敞空间指标计算规则。实施智能建造、提高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出让住宅地块可给予容积率奖励。引导企业提高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术应用,提升住宅品质。在城市郊区不具备公共交通条件但景观、区位等条件较好的区域,以及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历史城区等,停止执行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标准。

  8.制定品质住宅物业服务指引,精准满足个性化需求。支持物业企业向养老、托幼、健康等领域延伸拓展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建立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提高物业服务效能。

  二、优化服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9.动态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的项目“应进尽进”,商业银行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10.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合理设置新出让住宅用地车位规划配比。

  11.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桩基础分段施工,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并经审图合格后,可申请基础(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降低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12.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对“卖旧买新”的实施分层次购房契税补贴。

  13.在本市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14.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或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的按揭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对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住房。

  15.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20万和150万;二孩及以上家庭额度上浮30%;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在读)、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额度上浮50%。

  16.建设城市“房产超市”,搭建平台,鼓励房企开展住房团购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即可进入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公式、贷款(比例/限额/期限)、商转公(利率/额度/条件)、公积金提取方式及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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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苏州房地产相关政策问题解答汇总

    6月2日,苏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官方梳理了近日网民关心的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 苏州实施的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施50%补贴具体操作口径?

    在2024年6月2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由购买的新房所在县级市(区)负责契税补贴工作。购房时间以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

  • 2024苏州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调整须知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只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无住房的,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住房认定。

  • 2024苏州首套房利率最新规定

    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 2024苏州房贷利率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即日起,苏州市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最新消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2023苏州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 2023中国银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措施(附答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国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 lpr最新报价2023年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8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 lpr利率是什么意思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的英文简称,是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金融机构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

  • 202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最新措施

    中国农业银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调整范围、调整规则、调整及生效时间等内容见正文。

  • 2023中国建设银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措施(最新)

    2023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建设银行发布《中国建设银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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