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详细的申领详情见下文。
领失业金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
享受条件:领取失业金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所属月份,应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所属月份一致。
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贯彻意见》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生育津贴应发金额:计发基数*发放天数
生育津贴应发放天数:
按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领取失业金人员自生育之日起计算生育津贴应发放天数,计发天数上限不高于领取失业金期间的职工产假计发天数,期间参保人应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未缴纳生育保险对应天数应予以扣除;
计发基数:
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参保地所有领取失业金人员上年度在领失业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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