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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2024-03-04 18:19【我要纠错】

【导语】:苏州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免冠照、结婚证等材料,一方为港澳台居民等特殊情况还要额外提供其他材料,详情如下。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证件

  2、军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身份证未办理、丢失、损毁、过期的,已编制有身份证号的,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注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已编制公民身份证号”

  身份证未办理、丢失、损毁、过期的,未编制有身份证号的,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注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未编制公民身份证号”

  军人证件损毁、过期、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应更换军人证件或身份证,且新军人证件、新身份证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信息一致

  军人证件损毁、过期、信息与身份证上信息不一致的,无法更换军人证件的,提交原军人证件,同时提交按照登记处标准格式填写,且加盖《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政治机关印章的证明,证明填写信息与《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信息一致

  无法提交军人证件的,不予受理

  3、港澳台居民: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

  4、华侨及外国人: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

  5、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结婚登记时为内地居民,现为外国人,提交户口注销证明,提交所在国或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入籍证明

  结婚登记时为华侨,现为外国人,提交所在国或该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入籍证明

  上述情况以外的身份变更,需补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

  6、外国人及华侨护照更换的,新护照上无法体现原护照号的,提交原护照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护照号变更证明

  7、双方的两本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一本的,可只提供一本,并做书面声明

  两本结婚证均丢失的,提交原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并做书面声明

  8、三份离婚协议书

  9、翻译人员陪同的,提交翻译人员身份证、翻译人员亲笔签字的承诺已将相关内容如实翻译的承诺书,以上证件复印件、文书原件存档

  10、双方每人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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