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和苏州市政府《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发展三项机制的通知》(苏府〔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多措并举,全力保障企业用工服务,助推全区经济运行稳步回升。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对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先行兑现。
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服务业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参照困难企业标准,给予1-3个月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开辟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政策绿色通道,劳务派遣企业经书面承诺,可不提供相关补贴资金归属协议。
以上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更多详情:苏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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