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1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至2006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四)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各学历阶段(本科、研究生)均须普通高校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各阶段所学专业均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2025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2025年6月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5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登录太仓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入口),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注册账号。
(三)资格初审:2024年11月28日9:00-12月3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9:00-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1月28日-12月4日9:00-14:00。
(四)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12月6日9:00-12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太仓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报名要求:
1.基本信息录入:应聘人员登录“太仓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入“个人账户管理”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上传近期电子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130X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5M以内)。
2.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从“所有招聘”栏目进入到对应招聘项目,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报名材料上传:应聘人员须按照报考流程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附件内上传文件数量不超过10个,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生证;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注明签约情况);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4)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六)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招聘,本次招聘岗位见《岗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考点中的一个岗位。报考者选定岗位后,通过资格审核者,其考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者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须及时登录“太仓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情况。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2月9日9:00-12:00登录太仓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逾期未改报的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报名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12月17日下午15:00起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和《2025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初定2024年12月21日(周六)在南京、扬州、长沙和武汉等四个考点同时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太仓教育信息网(https://www.tcjyxx.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聘岗位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资格复审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考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全部网报材料及《2025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其中第(1)~(6)项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现场校验原件。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取得面试资格者须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不接受他人代领),逾期不予办理。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具体信息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以模拟课堂教学为主,重点考察拟任教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和心理特征。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
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所涉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办理录用手续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组成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3年,未按时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对符合《关于太仓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8)》的高层次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10万元。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太仓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江苏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985512。
九、解释
本《公告》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353116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太仓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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