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录取工作采用“遵循志愿、网上录取”的办法,一经某一批次录取,学生档案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的学校,将不会出现在以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
报名批次认定:
户籍生和新市民子女报名按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每个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户籍生不能同时填报公办学校和第二阶段民办学校。
录取程序
录取工作采用“遵循志愿、网上录取”的办法,一经某一批次录取,学生档案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的学校,将不会出现在以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第一阶段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教育局招生入学填报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被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录取后,户籍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或者就读后再申请转入公办学校的,则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放弃录取资格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第二阶段民办学校以录取积分学生为主,未经所在区镇同意,不得私自录取没有积分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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