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3月将至苏州的积分入学也快开始了,今年的申请要求还是在苏州居住满一年及以上吗?日前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发布家长们快来了解。
关于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入学权益,进一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经市政府同意,苏州市教育局修改了《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市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进行了优化调整。
现在已经过了意见征集期新规还没实施,咱们先来看看内容吧
《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申请条件
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2.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积分项目
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组成。总积分值为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的累计积分数值。
注意:如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其未成年子女积分入学时,一名子女只申请一所学校,排名时取分值高的一方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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