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8月5日至8月31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统筹调剂后剩余的,以及已列入准入名单自愿放弃的学位,对本区域内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未准入的流动人口进行跨乡镇(街道)再次调剂,并将名单报备市教育行政部门,不服从的视作放弃。同时,也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苏州未达到准入排名分值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8月5日至8月31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统筹调剂后剩余的,以及已列入准入名单自愿放弃的学位,对本区域内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未准入的流动人口进行跨乡镇(街道)再次调剂,并将名单报备市教育行政部门,不服从的视作放弃。同时,也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申请子女入读苏州市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校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市区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2.申请时,在苏州市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积分计算:积分入学项目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组成。总积分值为基础分与附加分之和的累计积分数值。
基础分包括居住期限赋分和参保情况赋分。附加分包括年龄情况、文化学历、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缴纳住房公积金、投资纳税、社会贡献、表彰奖励、发明创造等赋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发送【积分入学】即可获最新政策、申请时间/地点、最新分值表、各区市可供学位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