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子女入读本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详情见下文。
申请条件
申请子女入读本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时,持有本市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住宅类商品房网签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下同);
2.申请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6个月及以上;
3.申请时,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12个月以内累计缴费满6个月。
积分项目
新市民积分包括房产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先进典型、遵纪守法等五项指标,积分总值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只能选择满足积分条件的夫妻一方计分,不交错或重复计分。
先进典型、遵纪守法指标采用加分方法。
关于房产年限积分、学区认定及截止时间:
4月30日前已取得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按《昆山市积分入学计分标准及分值表》计分。
4月30日前尚未取得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如在5月31日之前取得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纳入积分,共40分。5月31日至6月6日,各区镇积分入学窗口受理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积分登记及学区变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苏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发送【积分入学】即可获最新政策、申请时间/地点、最新分值表、各区市可供学位数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