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正式出台,其明确了网约车合法地位,也对私家车能否参与网约车运营,司机需要何种资质,网约车报废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网约车车辆报废规定:
新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报废标准的具体规定,并报国务院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
解读: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称,网约车建立按里程而非按时间的报废标准,规定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没有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因为网约车接单,不像巡游车一直在路上跑,跑的量不会很大,所以8年以后没有达到60万公里的,可以转成社会车辆进行使用,当然也需要经过安全和环保检测。
司机可以兼职。《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原来是明确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网约车的特殊情况,有一些是兼职的、灵活用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多采用了灵活用工的处理方法。
同时放宽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条件限制,不要求自有车辆,以适应平台公司轻资产运行的特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