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期以来,“报废车卖不上价”已成为不少车主的固有印象,成为车主报废机动车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商务部等7部门近期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起施行。
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监督管理、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即将施行的细则,对于报废机动车的回收利用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说明。其中,“五大总成”松绑,将会成为影响机动车回收定价的关键因素。“五大总成”是指机动车的发动机、变速箱等总体架构。与以往的回收“论斤卖”相比,细则确认允许将具有循环利用价值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再制造后予以再利用,因此报废车回收价格有望提升。
同时,国家取消了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限制,随着新规落地实施,报废回收企业和网点将会根据市场需求及汽车保有量逐步增多,以往报废车辆要长途跋涉几十公里等问题将得到一定改善,车主处理报废汽车将会更加便利。
在政策推动下,企业服务和“五大总成”再制造价值的提升,有望实现“一车一价”的精准回收新模式,机动车报废价格将更加合理。
细则的施行,将加速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迈入市场化发展进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车主处理报废汽车也将更加便利。
新规施行后,以往存在的私自拆车拼装维修等问题有望得到改善,有利于推动汽车维修和社会车辆的总体安全性提升。
同时,此次细则还明确,回收拆解企业应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