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规定的时间里(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已参加姑苏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数占单位总职工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5%的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除外)。
申报材料
1.《姑苏区用人单位按比例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加盖公章;
2.《2023年度用人单位在岗满12个月残疾人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 加盖公章;
3.《单位承诺书》(一份), 加盖公章;
4.已安置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5.已安置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残疾员工个税申报凭证完整截图(“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扣缴端)”平台里打印),加盖公章。
8.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的2023年度参保缴费清单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9. 年审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情况截屏, 加盖公章;
10. 已审核通过的202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加盖公章;
11. 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税务申报系统里打印),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