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千呼万唤,在园区限售政策发布差不多一个月后,《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也出炉啦!
6月6日傍晚时分,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
根据《操作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由电脑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优购房。
关于人才优购房的申请
《操作办法》确定了园区发布人才优购房的申请条件: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作为申请对象,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申请人 家庭”),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优购房为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15日),携带身份证、 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等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申请资格由开发企业及销售人员核实并上传至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优购房管理平台。
然后,园区人才办对已上传的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园区规建委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园区规建委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关于集中选房
1、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优购房申请人根据选房顺序依次选购住房。
2、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果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园区规建委备案。
3、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对外公开销售所有剩余房源 (含非优购房源房)。符合条件的优购房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的,可与其他意向购买人共同参与剩余房源选购。
4、优购房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首批房源400套有236套人才优先购
同时,6月6日,园区规建委、园区人才办也联合发布了关于“苏房预园区[2019]89号”项目人才优先购买房源及受理申请等情况公示。
根据公示的房源情况,苏房预园区[2019]89号,批准预售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59044.38平方米,计400套,根据《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的规定,经随机抽取,现将人才优先购买的房源信息公示(见附表)。
根据苏州中海海隆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预售方案,该批次房源2019年6月7日至2019年6月21日为一次性集中认购期。
售楼处地址:共耀路68号
联系电话:62718888。
房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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