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经推荐、初审、复审、上报备案等程序,苏州全市确定了首批20家退税商店,并从8月1日开始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并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的企业,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省级国税局备案后即可成为退税商店。此次苏州共有20家商店首批入选。
苏州20家可办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石路国际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泰华商城有限公司
绣娘丝绸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好风光旅游产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美罗百货高新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新城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苏州太湖印象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东方丝绸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
常熟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
昆山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华联商厦有限公司
利福广场(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时尚舞台商城有限公司
新越百货(苏州)有限公司
诚品生活百货(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及木渎店
按照政策规定,退税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禁止、限制出境物品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2、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并且离境日距最后入境日未超过183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同时,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额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现金或者银行转账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境外旅客在办理离境退税的具体流程:
主要分三步走:
1、购买退税物品,并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2、在离境口岸离境时,海关验核确认并签章;
3、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指定银行)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