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我市2007年秋季新学期教育收费标准正式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中学,以及公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执行统一标准。
→小学初中
课本费多退少不补 超范围书款退还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免除学费,学校课本费收费标准为:小学一、二年级30元;三至六年级70元;初中一年级150元;二年级140元;三年级130元。
上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本费标准中,除小学一、二年级不配磁带外均已含英语磁带费,具体为:三至六年级英语课本各配套1盒磁带,磁带费为4.3元;初中一、二、三年级英语课本各配2盒磁带,磁带费为8.6元;英语补充习题不配磁带。此外,今年秋季部分学校新增开设的小学一、二年级英语实验教材和信息技术选修教材可按省规定的价格按实收取。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使用的教材版本存在差异,课本费可在上述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并实行“多退少不补”。通知中还明确,学校选用的教材,严格执行《江苏省200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严禁超范围选用,“学校按学期与学生结算,并公布结算清单,凡结算清单中列支不属《书目》范围内的书款必须全部清退给学生。”
→公办高中
全部收费只4项 择校费最高3万元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的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明确,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只有4项,即学费、择校费、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其中,代办费开支范围为:教材(含磁带)、簿本、讲义、体检费、校服费(农村中学不作要求)、军训服装费、社会活动实践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住宿费)。而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寄宿生住宿费、蒸饭及伙食费、补课费(高二、高三年级)。
学费:3个档次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经评估确认的四星、三星级高中,按原规定的省重点中学标准收取,即每生每学期850元;二星级高中按市重点中学标准收取,即每生每学期650元;二星级以下高中按一般高中收费标准收取,即每生每学期500元。
择校费:最高3万元
从2007年秋学期新生入学起,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入学费,老生按原有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中还明确:今年秋季新学期起,高諬TTP/1.1 200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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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Tue, 18 Nov 2008 20:52:05 G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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