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大力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顶尖人才和团队,苏州重磅出台了《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获得立项的顶尖人才(团队),可享受个性化扶持政策。
获得立项的顶尖人才(团队),可享受以下个性化扶持政策:
(一)创业类
顶尖人才(团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立项姑苏重大创新团队,且可突破原政策支持限额,具体支持额度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根据创办企业发展需要,优先保障充足的发展空间。
(二)企业创新类
顶尖人才(团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立项姑苏重大创新团队、临床医学专家团队,且可突破原政策支持限额,具体支持额度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或根据平台建设、薪酬水平等可量化的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的综合资助,具体支持额度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三)事业单位创新类
1.顶尖人才(团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立项姑苏重大创新团队、临床医学专家团队,且可突破原政策支持限额,具体支持额度通过“一事一议”确定。或根据平台建设、薪酬水平等可量化的投入情况,给予一定的综合资助或协议工资,具体支持额度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2.可为顶尖人才(团队)量身创设发展平台和工作机构,不受行政级别、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等限制。按需提供科研设备和发展场地,按需配备科研支撑人员和行政服务人员。充分赋予顶尖人才创新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支配经费、自主使用设备、自主决定技术路线。
顶尖人才(团队)的财务报销由团队负责人总负责,实行总额控制,提高科研经费使用便捷度。顶尖人才(团队)的协议薪酬,在事业单位原绩效工资总额外列支。科研项目绩效支出不计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鼓励顶尖人才(团队)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转化净收入的 70%以上用于奖励顶尖人才(团 队),市级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提高人员绩效支出比例至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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