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苏州高排放柴油车将被严查,联合路检中现场检测发现柴油货车排放不合格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对在联合路检中现场检测发现柴油货车排放不合格的,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当场向驾驶员送达《限期维修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维修并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公安交警部门民警当场滞留该货车年度通行证,并同时发放纸质货车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允许通行区域与原年度货车通行证保持一致。
3、因技术原因在限期内无法检验合格,货车所有人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延期一次的,可持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维修整改延期通知书》向属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对临时通行证作相应延期。
4、货车在限定期限内维修完毕并经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出具《整改完成通知书》,货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可持《整改完成通知书》和临时通行证至属地公安交警部门换回被滞留的原年度通行证。
5、对在限定期限内经维修无法检验合格的货车,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将相关情况报送市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注销检验不合格货车的通行证使用资格。注销资格后,年度货车通行证可由车辆单位申请领回。
集中整治时间:
2019年10月8日起至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