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苏州本地宝整理了苏州市民办理调整残疾等级须知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详细内容如下:
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人员,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市(区)民政部门提出调整残疾等级申请。本次调整残疾等级与上次调整残疾等级相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
一、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级市(区)民政局初审并安排残情鉴定→调残情况公示→市民政局审核→省民政厅审批。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申请;
2.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
4.伤残证件原件;
三、办理时限
调整残疾等级工作按规定实行集中受理,一年两次,上半年4-5月份、下半年8-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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