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运行监测科、产业协调科(军民融合发展科)、智能制造科。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相关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推进制造强区建设。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 统筹推进制造强区建设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拟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拟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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