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诚实守信、勤奋踏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船长 1名
2.岗位要求:男性,适应长江渔政执法巡航及过夜,具有相应的船舶三类以上职务船员适任证书(适任证书等级高、在船上担任船长工作3年以上无安全事故、熟悉长江航线优先录用),身体条件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
3.年龄: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5.户籍:太仓市;
6.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6日15: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3.报名时需上传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船舶三类以上职务船员适任证书、个人正面免冠照、其他(选传)。
4.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资格审核
1.考核方式。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超过5人的,则进行笔试;不超过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如有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实操: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驾驶执法船艇能力。面试+实操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录用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如公示不合格,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新录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0512-5354668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本简章由太仓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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