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至1994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国企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若表格显示不全 请左右划动查看▼
岗位代码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01 | 会计 | 1 | 1:3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财会类、审计类 |
1、有国有企业或局属单位财务管理或审计工作经验优先。 2、吴江区户籍。 |
专业根据《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划分,附件2。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至单位所在场所(吴江区高新路789号,吴江人民剧院二楼)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5时。
(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报名表(附件1);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3.学历证书;4.工作年限、岗位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面试通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报名及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 咨询电话:63980222
四、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为面试。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1.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上级单位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录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接待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98021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接待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报名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苏州招聘】,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国企】可获取苏州国企招聘最新消息、报名时间及入口、岗位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