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面向2026年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36名事业编制教师。详见《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wujiang.gov.cn/)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为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岗位简介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应聘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1.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综合一等奖学金;2.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3.本科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4.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中学生四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本科生为1986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2026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其他2026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各学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均须以其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6年6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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