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考察及录用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录用的应聘者名单在“新城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通知被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形式
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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