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报名者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录用程序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通知拟录用对象体检、政审及公示,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而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递补或取消。
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简历筛选合格者将会收到电话或短信面试通知,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内完成各阶段程序的人员,视同放弃应聘。参加笔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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