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现招聘辅助人员20名。具体事项公告可在本院官方网及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1:书记员19名,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1、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1名法律类专业,8名专业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7日以后出生)。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 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名,主要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1、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苏州大市户籍(在苏高校集体户口不能视为苏州市户籍);
(4)警校毕业或退役军人可放宽至江苏省户籍;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经审查,适合法院工作;
(6)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3月7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单裸视力4.8以上。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以上职位不得兼报。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苏州招聘】,关注后对话框回复【政府部门】可获取苏州政府部门招聘最新消息、报名时间及入口、岗位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