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26名。
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要求时间到应聘单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联系不到或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6.岗位代码为G01~G19的岗位,面向高层次人才,如报名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10∶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进入面试考生(考生可登录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或咨询报考单位)。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与网上报名一致),另附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2023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简介表》(附件 1)“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4.资格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于资格复审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出示报名材料的原件。
(2)验证登记。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登记。
(3)确认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向报考单位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将《登记表》、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交报考单位。通过资格复审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
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发放。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于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招聘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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