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0名。
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户籍不限。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4日至2005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应聘者须以最高学历报考。各学历阶段均须普通高校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各阶段所学专业均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4年6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4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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