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实践能力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医院对通过考核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录用与聘用
1.医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
2.实践能力考核后、办理人员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业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医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3.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于苏州市立医院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录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凭身份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录用人员工作院区将由医院统一安排管理,不服从安排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市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362589、62362511、623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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