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工作人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信息填报、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工作人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入口。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11月6日(周一)9:00—11月8日(周三)16:00;
2、资格初审:11月6日9:00—11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6日—11月1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6日9:00—11月10日16:00;
5、缴费确认:11月6日9:00—11月11日12:00。
(二)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对所有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主要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的,须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须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指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正式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证明须用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累计24个月及以上);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证明中明确入党时间、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以上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城市学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3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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