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高校毕业生档案,也被人们称为“学生档案”或“学籍档案”。对高校毕业生而言,档案是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各种社会实践及综合素质的真实历史记录, 档案要随着人走哦。
【苏州毕业生档案管理常见问题】
一、学生档案里都有些啥?
一般标准版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中,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党(团)材料、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等材料。
二、档案有什么用?
考公务员、进国有企事业单位要过政审关,这是大家多知道的。那么政审,审啥?政审的依据之一就是档案。
即使不考公务员、不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到办理退休、入党政审、考研升学、职称评审、部分城市人才引进,小到出具档案相关证明、办理公证等都需要档案材料作为依据的。
三、毕业生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1)已被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录用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明确: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同时还明确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因此,如已考取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被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送至相应单位保管。
(2)在无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
对于大量被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当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的精神,由用人单位委托存档在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因此,已与在苏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一般由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上档案接收单位信息,通过EMS邮寄到就业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在苏州市姑苏区的,毕业生档案可转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
(3)暂时未就业的苏州生源毕业生
毕业后档案可由学校直接寄往户籍所在地各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苏州各市县区人社部门档案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苏州各市县区人社部门档案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四、老师说档案要我自己带走可以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的规定,转递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毕业生档案亦可由学校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因此,老师如把档案交给你个人的,千万不能收。一定要让学校按照档案转递规定要求进行转递。
五、怎么知道我的档案在不在苏州?
如果学校已将高校毕业的档案 转递至苏州市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可以登录: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szrczx/)或通过“苏州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