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年计划选派1100名学生赴境外学习,其中省财政部分资助名额1000名,省财政全额资助名额100名。
2015年计划选派1100名学生赴境外学习,其中省财政部分资助名额1000名(省、市属高校800名,部属高校200名),省财政全额资助名额100名(仅限省、市属高校)。
经费来源及分担
(一)部分资助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学校配套、学生本人承担相结合的分担办法。省财政为项目学生提供每生不超过1万元的资助,主要用于贴补学生往返国际机票、签证费用等。各高校要按照不低于省财政资助的标准提供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贴补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
(二)全额资助项目由省财政提供资助,平均每生5万元,包括学生的往返国际机票、签证费用、在外学习的学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个人消费除外)。
遴选标准及流程
(一)部分资助项目
1.遴选标准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达到国外大学项目设定要求。
2.遴选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网上在线填报志愿。
(2)学校评审、汇总、公示、上报。
(3)省教育厅确定录取名单。
(4)学校通知学生预缴费。
(5)省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
(二)全额资助项目
1.遴选标准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在校期间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
(3)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达到国外大学项目设定的英语语言要求,有较高阅读及课堂学习交流能力。
(4)无出国经历。
2.遴选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网上在线填报志愿。
(2)学校评审、汇总、公示、上报。
(3)省教育厅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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